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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稳步推进按病种付费改革落地

发稿时间:2026-07-02 12:40:00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作出决策部署。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国家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7月1日介绍了国家医保局持续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核心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关情况。

  记者了解到,国家医保局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按病种付费改革落地实施,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自2019年启动DRG/DIP试点、2021年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到2025年出台全国统一管理办法,该项改革已实现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医疗机构、住院病种和基金支出四个“全覆盖”,步入以赋能医疗机构能力提升为核心的深化新阶段。改革坚持“价值付费”导向,推动医疗机构诊疗能力提升、运行效率提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病种付费改革的核心,是实现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达成三方共赢。以全国首批DRG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城市重庆为例,截至2025年12月,全市已有1663家医疗机构纳入实际付费,医保结算清单上传病例入组率99.8%,部分医疗机构基金结算与申报医保费用之比超过100%,获得了病种结余资金,患者次均费用降低9.73%,自付费用下降15.57%。

  按病种付费改革正深刻重塑医疗机构的管理逻辑,引导医疗机构建立精细化的运营管理体系。比如,上海市杨浦区构建涵盖改革创新、服务质量、费用管理等核心指标的定点医疗机构评价体系,引导医疗机构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南京、合肥等地将病案质控作为精细化管理的突破口,提高病案质量,保证医院数据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实现病种单元运营管理的全面提升。这种从“经验管理”到“数据驱动”的转变,为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责任编辑:田昕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