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交警处理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热议。一名女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相撞,交警判定女子负全责。面对女子家属“驾驶员多少都要带点责任”的质疑,交警反问:“人人都这样想,驾驶员还怎么开车?”这一干脆利落的判罚和有力回应,赢得网友盛赞,也引发我们对交通规则与责任判定的深入思考。(9月15日人民网)
长期以来,部分交通事故处理中存在“强弱预设”的惯性思维,即默认机动车因体型、速度等客观属性,天然属于交通参与中的“强者”,而非机动车、行人则被归为“弱者”。即便机动车无过错,也常被要求“适当担责”以安抚“弱者”。如此处理在某种程度上传递了“弱势即有理”的错误信号。此次上海交警的判罚打破了这种固化逻辑,不看身份强弱,只论行为对错,以“零容忍”态度向社会重申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违法者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遵循“过错原则”,即谁违法、谁的行为与事故有因果关系,谁担责。此次事故中,机动车正常行驶,女子横穿马路且未按规定下车推行,其违法行为是事故主因,被判全责完全合法合理。反观家属“驾驶员多少要担责”的说法,既是对法律的误读,更是对规则公平性的破坏。若任由这种逻辑成立,让守法者为违法者过错“买单”,规则将失去惩戒与引导作用,交通秩序也会陷入“人人侥幸、人人危险”的混乱。
所以,此次事故的处理,远非一次简单的责任判定,更是对交通规则的“硬核”捍卫,是对法治精神的生动注解。它打破了“弱势即免责”的认知误区,击碎了“和稀泥”式处理的惯性枷锁。
要想从根本上减少交通事故、构建有序的交通环境,仅靠一次判罚远远不够。此次事件更应成为推动交通治理体系升级的契机,倒逼相关部门从个案纠偏走向系统治理。一方面,交通管理部门需持续加强执法力度,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视同仁,让规则真正“长出牙齿”;另一方面,还需强化宣传教育,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提升全民规则意识与安全素养。此外,还可借助智能交通系统、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实现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全时段监管,进一步压缩“侥幸违法”空间。唯有让“敬畏规则”成为行动自觉,“违法担责”融入社会共识,才能真正告别“人人怕违规、人人敢违规”的怪圈,构建起公平、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孔德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