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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总工会出台三十二条工会驿站建设管理办法 “站长”责任制让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发稿时间:2025-08-10 11:21:00 来源: 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田国垒 通讯员赵浮萍)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总工会获悉,为规范工会驿站建设管理、提升服务质效,更好发挥其服务职工群众的功能,近日,山东省总工会出台《山东工会驿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全省各级工会加强工会驿站建设管理提供明确的制度遵循。

  近年来,山东省总以扩大服务覆盖、提升服务质效为目标,以打造示范性、智能化工会驿站为重点,做实服务职工功能,聚力打造职工群众身边的职工之家。目前,全省建成工会驿站8000余个,分布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暖心服务。

  此次出台的《办法》共五章32条,聚焦驿站建设、服务和运维管理3个关键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在建设方面,《办法》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科学选址布局,按标准和程序建设驿站,对点位布局不合理的及时调整,不断优化工会驿站布局,在“职工之家”APP和常用导航软件上清晰呈现具体位置,提升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在服务方面,《办法》强调工会驿站的开放、关闭时间,应充分考虑服务保障能力和所在区域服务对象工作时间的差异性,尽力满足不同需求。示范工会驿站、智能化工会驿站应充分利用智能化技术手段,提供8小时之外延时服务。充分利用多宣传渠道,引导广大职工群众更多、更好地使用工会驿站;在运维管理方面,强化各级工会监管责任,推行工会驿站“站长”责任制度,加强对智能化工会驿站进行线上巡查,充分重视职工群众扫码评价情况,明确评价退出机制,推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工会驿站是服务广大职工尤其是户外劳动者的重要举措,也是服务广大群众的一项有效措施,必须把好事办好。”山东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说。今年,山东省总针对全省工会驿站开展了管理使用情况调研工作。成立8个工作组分赴16个地市,对工会驿站服务内容、日常管理、活动开展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异地交叉调查,拉网式摸排工会驿站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640个不合格工会驿站予以摘牌。山东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工会在工会驿站建设管理运维过程中,要坚持实用、高效、节约原则,严禁铺张浪费,坚决杜绝“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和“花架子”。

责任编辑: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