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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修法?治安管理怎么罚?

发稿时间:2025-06-29 12:02:00 来源: 法制日报

  6月27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把哪些行为列入管理范围?处罚程序有哪些修改完善?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哪些新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负责人就修法新增内容答记者问。

  增列若干危害行为,为治安管理提供执法依据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已近二十年,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有必要修改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法,补充治安管理领域的违法行为,确认和固定治安管理工作中通行的机制和做法,与时俱进完善相关制度。

  该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治安管理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一些危害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为公安机关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是将考试作弊、有关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组织领导传销、从事有损英雄烈士保护等行为增列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并给予处罚。

  二是将以抢控驾驶操纵装置、拉扯、殴打驾驶人员等方式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高空抛物,违规升放携带明火的升空物体,违规飞行“无人机”等增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给予处罚。

  三是将组织、胁迫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的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依法治理学生欺凌,增加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理;对涉及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明确规定从重处罚。

  四是将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虐待老幼病残人员,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增列为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并给予处罚;增加拒不执行禁止家庭暴力告诫书或者禁止性骚扰告诫书,违反依法采取的禁止接触被侵害人、证人措施的处罚规定,切实保护有关人员人身安全。

  五是将盗用、冒用个人、组织身份、名义招摇撞骗,娱乐场所和特定行业经营者不依法登记信息,非法安装、使用、提供窃听、窃照器材,非法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违规养犬、犬只伤人等增列为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并给予处罚。

  完善处罚和监督制度,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治安管理处罚程序对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执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该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处罚程序、执法监督等制度。

  一是保障执法需要,总结实践经验和做法,补充完善相关程序规定。增加规定,可以向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委托异地公安机关询问、远程视频方式询问;为查明案件事实可以提取或者采集有关信息、样本;进行辨认;在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询问、扣押、辨认以及当场处罚且被处罚人无异议的可以由一名警察进行;在异地执行拘留等。

  二是规范执法活动。总结近年来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和经验,与行政处罚法修改等衔接,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包括:完善立案程序;强化办案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完善检查、扣押审批手续;增加规定,案件的集体讨论、法制审核程序;统筹考虑当前公安机关执法实际和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需要,适当扩大听证范围等。

  三是保障正当权益和需求,体现执法人性化。增加规定,被决定执行拘留处罚的人,或者正在执行拘留处罚的人,遇有参加升学等重要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可以申请暂缓执行拘留或者出所;增加规定,询问查证违法行为人期间,应当保证其饮食、必要的休息时间,以及其他正当需求。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提出的地点进行等。

  四是对治安违法记录予以封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本次修订明确规定对治安违法记录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情况予以保密。

  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特殊保护但不放纵违法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上升明显。党中央高度重视预防惩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作出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既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

  该负责人表示,本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按照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作了进一步完善。

  一是调整对未成年人不执行拘留的规定。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14至16周岁以及16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是,实践中有的未成年人故意利用未成年人身份多次违反治安管理被抓获多次、屡教不改,有的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为此,本次修订明确规定,对14至16周岁以及16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14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法执行拘留。

  二是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做好衔接。本次修订明确规定,对因不够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者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强调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即使不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也应依法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三是依法治理学生欺凌。本次修订增加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同时规定,学校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及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的,责令改正,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这样规定将更好发挥公安机关、学校在协同治理学生欺凌工作中的作用。

  四是完善涉未成年人办案程序。增加规定,询问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不能到场的,可以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作出处罚决定前告知其监护人和听取意见;增加规定,被决定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可以申请听证。(记者 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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