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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被执行死刑

发稿时间:2025-05-17 14:41: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5月1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5月1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赵某、王某某、陈某某被依法执行死刑。

  据介绍,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罪犯赵某利用在非法成立的某“成长教育基地”担任教员的身份,伙同其他多名教员,采用殴打、辱骂、体罚、强迫劳动、关禁闭等方式,对数十名未成年学员实施虐待和非法拘禁,并采取胁迫、利诱以及拍摄视频等手段,多次对8名未成年女性学员实施强奸,其中包括3名幼女。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赵某死刑,最高法依法予以核准。

  2019年9月至2022年5月,罪犯王某某在某网络平台上专门以小学、初中女学生为对象,采用冒充导演招募小演员或冒充女性未成年人的方式,通过网络诱骗、胁迫未成年被害人。王某某共强奸并猥亵9名未成年女性。此外,王某某还猥亵其他10名幼女、1名男童。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某死刑,最高法依法予以核准。

  罪犯陈某某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刑罚。2022年1月至4月,陈某某通过他人介绍,冒充同龄人先后加入20余个初中学生自建QQ群、微信群,随机添加群内女学生为好友,选择其中部分女学生,以诱骗、胁迫等方式约出实施强奸。此外,陈某某猥亵其他2名幼女,另实施了敲诈勒索犯罪。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陈某某死刑,最高法依法予以核准。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5年05月17日 02版

责任编辑:王煜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