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

法治频道

首页 >> 法治要闻 >> 正文

毗邻景区站点商圈小区噪声扰民频发

发稿时间:2026-08-29 19:33:00 来源: 法制日报

  8月中旬,湖南省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高效处置一起噪声扰民投诉。有市民通过12345热线反映,望城区永通大道长沙中交城对面汽车城,多个时段出现超60分贝设备噪声,干扰周边居民生活。

  接到诉求后,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多家4S店气泵房逐一排查,最终锁定噪声来自某4S店废气处理设施。分局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向企业宣讲环保法规,给出专业降噪指导,明确整改要求。企业更换高噪设备、加装消音器等,半个月完成整改。经核查,噪声问题消除,周边声环境改善,切实化解了群众的烦心事。

  《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毗邻景区、交通站点、商圈的住宅,往往凭借优越的区位成为置业热门,但随之而来的持续性噪声问题,也让一些居民陷入困扰。  

  受访专家指出,毗邻车站、景区、商圈等特殊位置小区并非与“宁静”绝缘。

  华东政法大学投资与建设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杨勤法解释,居民住宅周边公共设施正常运行,不能以牺牲居民安宁权为代价,法律层面的“居住宁静”,是在保障城市公共功能有序运转的前提下,将噪声严格控制在法定标准与合理限度内。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判定声音是否构成噪声污染,需综合多重维度考量,不仅要看是否超出法定噪声排放标准,还要核查责任主体是否落实防控措施、是否实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结合噪声发生时段、持续时长、影响范围及防控可行性综合界定。

  他进一步解释说,特殊区位会影响居民的环境预期,居民对公共交通、正规商业经营产生的可控合理噪声,负有适度容忍义务;但对于可通过技术改造、日常管理、工程整治等手段降低的噪声,噪声制造者、场地运营管理者必须依法承担治理防控主体责任。针对新建住宅,生态环境法典已从规划布局、建筑隔声设计、销售信息告知等环节明确防噪声硬性要求,若相关主体未履行法定、约定降噪及告知义务,购房者可依据合同约定和民事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底世清指出,景区、站点、商圈周边小区的宁静小区建设,不宜套用统一固化标准,必须建立差异化评价体系。这类小区无需苛求“绝对零噪声”,核心评价标准应聚焦夜间噪声管控成效、建筑隔声设施运维状况、长期持续性噪声治理效果、居民噪声投诉处置效率等维度,在保障城市公共服务功能的同时,守住居民基本生活安宁底线。

  底世清介绍,欧盟噪声治理经验值得借鉴,其通过绘制全域噪声地图,结合受影响人口范围、夜间噪声暴露程度、城市安静区域分布,精准制定分区噪声治理行动计划。同时,生态环境法典明确了噪声扰民的柔性处置路径,针对经综合治理后仍无法规避、持续影响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可通过调整经营作业时间、落实降噪补救措施、支付经济补偿、异地安置等方式化解矛盾,且明确公共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负担,不能长期单方面由周边少数居民承担。

  对此,底世清总结了临街特殊区位小区“宁静达标”的三大判定标准:可规避噪声是否全面管控、居民夜间睡眠权益是否有效保障、噪声投诉是否得到及时高效处置。“达到这三点,即使处在车站、景区或商圈附近,也可以具有与城市功能相协调的生活安宁。”

  受访专家均表示,在特殊区位小区噪声常态化治理中,社区与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着关键作用,是基层降噪治噪的核心力量。

  杨勤法表示,现行法律清晰界定了物业服务人的核心义务,包括日常劝阻、纠纷调解、问题上报、协助处置等,同时明确权责边界,罚款、停水停电等强制处罚措施必须具备法定授权,违约金追偿、合同解除等行为也需依托有效合同依据和既定违约事实,杜绝治理越位、履职缺位等问题。针对底商经营、设备运行等专项噪声,可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条款,区分经营性噪声与空调、风机、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噪声,精准界定经营主体、设备使用人的防治责任。同时,可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租赁合同提前约定设备运维、整改时限及违约责任,从源头规范噪声管控。

  为破解居民噪声维权难题,底世清建议进一步降低群众维权举证门槛。可由街道、社区统一制定噪声投诉记录模板,规范留存噪声发生时间、音视频证据、物业劝阻告知记录、部门接报处置信息及整改结果,同时常态化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噪声监测,完善证据链条,让居民维权、商家整改、部门监管均有清晰依据。

责任编辑:潘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