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

法治频道

首页 >> 法治要闻 >> 正文

为受家暴妇女撑腰 北京发布典型案例破解“不敢告、不会告”难题

发稿时间:2026-03-21 19:59: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2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敏)遭遇家庭暴力后,受害妇女不仅面临身体伤害,往往还陷入“不敢告、不会告”的困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今天公布一起涉家暴案件,通过刑民联动维护受家暴妇女合法权益,为受家暴妇女撑起法治“保护伞”。

  张某某与李某某(女)于2021年1月结婚,2023年6月至10月间,张某某在家中多次殴打李某某,致使李某某多处骨折及软组织挫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2024年5月7日,经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4年5月31日,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并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在今天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妇女联合会举办的妇女权益保障相关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副主任白晶介绍,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前张某某拒不认罪,李某某因惧怕打击报复,所作陈述反复不定。办案检察官通过多次释法说理与谈心谈话,逐步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最终,张某某转变态度,认罪认罚,双方达成和解。张某某同意向李某某支付20万元赔偿及150万元离婚补偿,李某某出具谅解书,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针对李某某因恐惧家暴不敢起诉离婚的诉求,检察机关依法支持其提起离婚诉讼。2025年5月6日,法院判决二人离婚。随后,检察机关联合区妇联、属地镇街及派出所,共同协助李某某搬离原住址,回归正常生活。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副主任宁晓颖介绍,这起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三项关键举措。一是以支持起诉为入口,解决“不能告”的困境。宁晓颖说:“很多受害妇女因经济控制、诉讼能力弱势或恐惧报复,难以迈出依法维权第一步。检察机关介入支持起诉,不仅是出具支持起诉意见书,更是在法庭上明确表达司法态度,给受害妇女以心理支撑和法律底气。”

  二是以调查核实为手段,补齐诉讼能力短板。“很多受害妇女不仅仅是身体受到伤害,往往还面临着举证难这么一个现实的困境。”宁晓颖表示,针对这一问题,检察机关主动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到民政局调取婚姻登记档案,协调公安机关调取家暴记录、伤情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或主张损害赔偿固定证据,最终帮助受害妇女顺利解除婚姻关系并拿到应有赔偿。“我们不是替当事人去打官司,而是用专业的法律手段帮他们补齐诉讼能力上的短板。”宁晓颖说。

  三是以多元救助为延伸,解决“赢了官司输了人生”的后顾之忧。宁晓颖表示,在该案件中,考虑到李某某身体残疾、生活困难,民事检察部门没有止步于案件审结,而是主动联系妇联、残联、民政、街道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为其协调办理残疾补贴、临时救助,帮助联系康复机构和就业培训,并邀请心理咨询师提供心理疏导,帮助其重建生活信心。

  “我们不仅仅是帮助妇女打赢一场官司,更是帮助她们重建生活。”宁晓颖说,通过支持起诉让受害妇女“站起来”,通过调查核实让她们“立得住”,通过多元救助让她们“过得好”,让每一位受到侵害的妇女都能感受到法治的阳光与社会的温暖。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持续聚焦婚姻家庭、人身权、财产权保护等妇女权益易受侵害的民事重点领域,办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性、影响力的涉妇女权益保障案件。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共办理涉妇女权益保障案件2690件,有效发挥了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作用。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韩冬梅介绍,目前,北京市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北京市妇女发展总体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妇联组织持续强化源头维权,凝聚妇女维权合力,与公检法司等十部门下发《“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任务分工通知》,并积极回应妇女诉求,做优维权服务。

  3月2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共同举办妇女权益保障相关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敏/摄

责任编辑:潘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