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3日讯 记者刘欣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打赏管理,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推动网站平台合规健康运营,切实维护网民合法权益,中央网信办秘书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着眼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对直播打赏的规则制定、功能设置、权限开通、账号管理、举报受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一是要求网站平台制定并明示打赏规则。二是明确网络直播账号申请开通打赏营利权限需要满足的条件。三是要求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打赏限额和打赏提醒功能。四是规范打赏金额排名和打赏互动。五是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六是建立打赏营利行为负面清单,加强异常打赏识别,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加大打赏违规行为处置和曝光力度。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打赏限额问题,《通知》倡导理性消费,考虑到每个用户实际情况和消费需求不同,没有“一刀切”地对打赏限额进行限制,而是尊重用户消费意愿,要求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打赏限额和打赏提醒功能,允许用户自行设定个人单次、单日打赏最高金额,以及设置打赏提醒方式和提醒频次,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以打赏额度为依据对网络主播和用户进行排名,是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的重要因素。《通知》对用户消费统计数据展示,以及涉及打赏额度的网络主播排名和用户排名提出明确要求,遏制非理性消费和诱导打赏行为。同时,《通知》要求网站平台加强打赏互动审核,杜绝诱导、刺激非理性消费的场景设计,引导网络主播从“求打赏”“要礼物”转向“比内容”“拼才艺”,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直播生态。
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通知》对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以及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界定,结合网站平台管理实际,对网站平台向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作分类规定,进一步推动网站平台完善防控体系,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效能。同时,针对涉未成年人打赏退款问题,要求网站平台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妥善处置相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