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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检察院:法治课不只讲给学生听

发稿时间:2025-09-14 13:06:00 来源: 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林蔚 黄思情

  “您什么时候还来讲课?”9月1日的法治课后,学生们围着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楠问个不停。李楠兼任桐乡中学法治副校长,作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成员,她的法治课趣味性、互动性强,深受师生的喜爱。

  秋季开学后,河南省兰考县检察院43名干警显得异常忙碌,他们不仅要办好名下的案件,还要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到辖区学校上好“第一堂法治课”。

  “当好法治副校长,一定要有情怀,才能与师生们就共同关心的话题产生共鸣。另外,还要与教育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播下法治种子,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李楠深有感触地说。

  9月3日,兰考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张惠惠来到仪封镇一中,她以“阳光校园,拒绝欺凌”为主题,结合社会热点和真实案例,讲解青少年权益保护、学生欺凌、校园安全等相关法律知识。

  “我先提个问题,什么是校园欺凌,有没有遇到过校园欺凌,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张惠惠的话音刚落,一名学生举手回答说:“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孤立同学,恶作剧……还有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多欺少……”

  “接下来,我通过一个案例跟大家分享什么是校园欺凌。16岁的小磊在多次被同学嘲笑和欺辱之后,他向欺负自己的同班同学小鹏举起了手中的水果刀,小鹏不治身亡。小磊由校园欺凌的被害人变成了犯罪嫌疑人,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案发当天,小鹏的奶奶在得知这一噩耗后,当即昏倒,不到两天就撒手人寰。双重打击让小鹏的父母几乎失去了生活的希望。校园欺凌给被害者的家庭带来的是灭顶之灾,而这些欺凌者和他的家庭也一样深陷苦海。”张惠惠的话引起了同学们的沉思。

  “同学是一种缘分,我们应该用力所能及的力量帮助他人,因为帮助他人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面对校园欺凌,我们不能做软弱的被害者,也不能做冷漠的旁观者,更不能做残暴的加害者,当校园欺凌来临时,我们要勇敢说‘不’。”

  法治课后,同学们纷纷说出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

  “以前,都是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给孩子们上法治课,现在,我们老师作为学生走进法治课堂,感受大不一样。教书育人,法治同行,作为老师,我们要当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排头兵。”在认真聆听兰考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守威主讲的一堂法治课后,堌阳镇第一初级中学校长郭峥嵘说。

  “将‘法治进校园’的普法对象从学生扩大到教师群体,是兰考县检察院多方位、深层次、无缝隙对接普法宣传的又一新举措,通过帮助教师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预防为先’意识,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让校园这片净土更加充满阳光、更加色彩斑斓。”曹守威说。

责任编辑:李彦龙